药学院2016—2017学年评奖评优工作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通知,现将药学院2016—2017学年评奖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学校详细通知详见“关于组织开展2016—2017学年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http://xsc.xmu.edu.cn/76/4c/c3084a226892/page.htm。)
一、药学院分配名额
序号 | 学生 类别 | 奖项 | 名额分配 | 获奖金额 | 特别要求 |
1 | 本科生 | 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 | 共24人 (2013、2014、2015级每年级各8人。) | 1000元/人 | 1.原则上“上一学年的体质健康测试必须合格”,明年开始体质测试不达标的学生不能申请奖学金。 2.参评年度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3.2016年已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但可以参评荣誉称号。 4.此表中各项奖学金(除学业优秀奖学金和学业进步奖学金不可同时兼得外)可以同时申请,但最多只能同时获得两项。 |
学业优秀奖学金二等 | 共48人 (2013级15人、2014级15人、2015级18人。) | 500元/人 | |||
其他6种奖学金合计 (学业进步奖、学术创新奖、社会实践奖、志愿服务奖、社会工作奖、文体优秀奖。) | 共47人 (2013级15人、2014级15人、2015级17人。) | 500元/人 | |||
优秀三好学生 | 共5人 | 荣誉称号 | 1.从获得奖学金的同学中择优选择。 2.参评年度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或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 ||
三好学生 | 共19人 | 荣誉称号 | |||
优秀学生干部 | 共5人 | 荣誉称号 | |||
2 | 硕士生 | 优秀三好学生 | 共2人 | 荣誉称号 | 实行个人申请制,由学生先提交申请材料,学院择优推荐。 |
三好学生 | 共9人 | 荣誉称号 | |||
优秀学生干部 | 共2人 | 荣誉称号 | |||
3 | 博士生 | 优秀三好学生 | 共1人 | 荣誉称号 | |
三好学生 | 共2人 | 荣誉称号 | |||
优秀学生干部 | 共1人 | 荣誉称号 |
二、申请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基本条件
(一)参评对象:
厦门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研究生和本科生(正常学制内),硕博连读学生在博士第一年可以硕士生资格与研三的同专业同学一起参评。转专业的2015级本科生本年度奖学金也在我院参评。
(二)本科生各项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申请学生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模范履行公民义务;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无学术不端行为。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自觉维护集体荣誉。
3.其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4.原则上“上一学年的体质健康测试必须合格”,2017年开始体质测试不达标的学生不能申请奖学金。
(2)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二等):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采用学生在其年级成绩排名的方式评选。
(3)学业进步奖学金:奖励学业有较大进步的学生,学习成绩应在班级(或专业)排名前50%以内,且成绩排名较上一学年有较大提高。该项目仅限大四、大三学生参评。
(4)学术创新奖学金:奖励在学科竞赛、科技竞赛、学术研究和科研创新等方面成绩优秀的学生。
(5)社会实践奖学金:奖励在校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受表彰,或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成果被有关部门采用或在院级以上优秀论文评比中获奖,或组织、策划校内外重大社会实践活动,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的学生。
(6)志愿服务奖学金:奖励在共青团组织或志愿者组织注册登记、参加服务活动的志愿者。参评学年累计登记的志愿服务时间达到80小时以上(含80小时),或参加过重大活动的志愿服务工作并获得服务单位或组织单位的表彰,或在志愿服务方面有其他突出表现的学生。
(7)社会工作奖学金:奖励担任班级、年级学生干部,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发挥骨干作用,或担任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或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工作出色的学生。
(8)文体优秀奖学金:奖励参加院级以上文艺汇演、文学、书法、美术、摄影、演讲等比赛取得优异成绩,或参加校级或以上运动会、各单项体育项目的比赛,取得较好名次的学生。
(9)特别说明:2016年已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再参评本次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本次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参评下年度的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的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除学业优秀奖学金和学业进步奖学金不可同时兼得外)可以同时申请、同时兼得,但最多只能同时获得两项优秀学生奖学金。
(三)荣誉称号申请条件:
1. 本科生荣誉称号,从获得以上各项奖学金,或获得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其他校级奖学金的同学中择优推荐。
2. 研究生(包含硕士博士)实行个人申请制,由学生先提交申请材料,学院再择优推荐。
三、报名要求及时间
1.本科生参评各类学生奖学金、需填写《厦门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注明申请种类,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55737540@qq.com(不需交纸质材料)。
2. 研究生参评各类荣誉称号,需填写《厦门大学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完整准确地反映本人的实际表现,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55737540@qq.com(不需交纸质材料)。
所有学生材料提交时间截止2016年11月20日晚12点。
附件:
厦门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厦门大学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
药学院团委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