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本科生体育课程教学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9-15浏览次数:147


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深化体育课程教学改革,充分利用学校体育教学资源,鼓励学生坚持体育煅炼,现将本科生体育课程教学计划调整如下:
   一、每位学生在学期间必须修满4学分体育课程。1学分为游泳为必修项目,其余3学分在其它体育项目或特色项目选修。
   二、游泳课考试实施标准测试,男生连续游泳达到100m者,女生连续游泳达到50m者为考试通过并可获得1学分。
   三、新生入学后,体育教学部安排学生分批进行游泳测试。测试通过者可免修游泳课并获得游泳学分。不会游泳者须于第一学期或以后学期选一门游泳课并参加课堂学习和测试。对已会游泳但暂未达到测试标准要求者,允许学生不选游泳课,经学生自主练习后直接参加下一届新生达标测试。
   四、体育教学部在每学年短学期和秋季学期定期开设游泳课。为保证每位学生在校期间学会游泳,已通过测试学生不能再选游泳课(游泳特色学分除外)。
   五、为了充分利用学校体育教学资源,鼓励同学在学期间坚持体育煅炼,体育课程原则要求分散在四年内修完,一、二年级学生一般最多修3个体育学分。
   六、根据体育课程教学特点,体育课程成绩按优、良、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评定成绩。
   七、以上体育课程教学计划自2011级开始实施,2011级之前年级按照原计划实施。
                                      厦门大学教务处
                                      2011年9月13日